孕期妇女应根据自己的身体条件和平时的爱好,选择适当的运动方式。一般来说,
孕早期活动量不宜过大,如到户外散散步,打打太极拳,或做做广播操等。
怀孕4-7个月时,运动量可逐渐增加,运动方式可以是打乒乓球、托排球、慢跑等。
妊娠晚期运动量相应减少,散步、到户外吸收新鲜空气是较适宜的运动。
运动一般在早孕反应消失后便可开始。应每天坚持锻炼,运动量逐渐增加。但每次活动时间不宜太长,半小时内为宜,如果感觉疲劳,随时可以停止。妊娠早期或晚期,严禁做跳跃、旋转和突然转动等剧烈的、大运动量的锻炼,以防止早产和
流产。带有比赛性质的运动,容易造成精神紧张,
孕妇不宜参加。凡有流产、早产征象,或过去有流产史或育其他并发症者,不宜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