肺结核是一种常见的传染性
疾病,对于准备
怀孕和已经怀孕的人来说,是危害极大的疾病。
首先,肺结核是一种慢性消耗性疾病,妊娠会加重患者的负担,会因为
营养缺乏而影响
胎儿的生长发育,这对母婴双方都不利。
另外,
治疗肺结核的抗结核药物,如链霉素、异烟肼、利福平等,对胎儿都有一定的影响,如产生先天性耳聋或畸形等。肺结核病人在治疗中,还要定期照x光片,妊娠期是不宜多接触x线的。
所以,无论是患肺结核期间怀孕了,还是妊娠中患了肺结核,应及早作人工流产终止妊娠。
虽然,因母亲患肺结核而使胎儿也患先天性结核的情况极少发生,但由于
孕妇在患肺结核出现发热和中毒
症状时,常使正常的怀孕发生流产和早产。如孕妇患的是一种粟粒性肺结核,其结核菌可通过血液进行散播传给胎儿,引起流产或死胎。
所以,患肺结核的妇女应在治愈肺结核后,再考虑妊娠和
分娩。治愈后妊娠期间一定要注意足够的营养,充分的
睡眠,规律的生活,清新的环境,在医生的监护下平安度过孕产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