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怀孕前已有结石性胆囊炎的
女性,怀孕后其血液和胆汁中胆固醇增高,而发生胆结合,多见于妊娠晚期和产褥期。有的女性怀孕前已患胆囊炎或胆石症
疾病,经
治疗得以控制,但妊娠可以使其复发。主要表现为发热或消化不良、白细胞升高、胆囊部位有压痛,还可以有放射性疼痛,甚至出现黄疸。
胆石症的治疗多采用药物排石或手术治疗,这两种方法对
孕妇都有危险。由于排石药多为泻药,容易造成
流产、早产;妊娠期子宫的增大还会影响手术区的暴露,一般不宜手术。因此,在怀孕前如有结石性胆囊炎,应尽快治疗、尽早手术,恢复后再考虑怀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