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这个老字,不是视小辈如草芥的尊贵和凡事不能被拒的被顺从,不是一沾“老”字,就凡事占理,就凡事需得他人迁就。
老应该是明白事理,经验老道,在人情世故上举重若轻。老人应该是年轻人的生活导师和道德楷模。老人经过更多岁月的磨砺,应该比年轻人更坚强更包容更宽和吧。----敬“老”,应该是源于这些缘故吧。
很难想象,一个和比自己小上一半的年轻人对骂的老年人,一个在“家人”困难时选择视而不见甚至落井下石的老年人,一个颐指气使拿尊重当福利的老年人,如何能赢得本没有血缘亲情的人发自内心的尊敬,甚至爱。
有的阿姨说一个巴掌拍不响,确实。很多年轻人缺乏的是处事的经验,而不是尊敬和善待他人的心。而很多年长者缺乏的是什么呢?
很多人喜欢说义务,说
婆婆该照料媳妇的,说的是义务,说媳妇该照料公婆的,也说的是义务。义务,其实只是一个冷冰冰的法律词汇。它与权利相对应,只阐明付出和回报,与交易一样。
这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没有付出,就没有回报。媳妇如此,婆婆,也如此,甚至
老公与老婆,家庭与亲情,仍然如此。
你母亲要养你,是因为她把你带到这个世上,你照料你的母亲,是因为她把你养大成人,------法律是如此规定的,这就是义务,如果不履行,国家机器将强制你制裁你。
然而你爱你的母亲,是因为母亲十月怀胎生了你,是因为母亲二十年艰辛,养育了你。在几十年的岁月中,爱与爱在互相交融。这不是暴力所能带来的结果。
爱一个人不易,因为要层层叠叠的付出,恨一个人却很容易,破坏永远比建设轻松。尤其是其实没有什么关系却必须要时时关联的人,牵扯起来全是或大或小的利益,从不习惯到讨厌到恨,累积的仿佛全是小事,实际只是真心与否而已。
要求别人爱你,你先付出爱;要求别人尊重你,你先付出尊重,要求别人付出义务,你得先让他享受权利。即便你不先付出,那当你收到对方的善意甚至退让时,请做出“适当”的举动,而不是理所当然甚至得意洋洋大肆践踏。当你强势而那个“她”尚弱时,请懂得手下留情,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不要自己把自己的退路堵个严严实实。婆婆、媳妇,皆是如此。
其实哪个
女人结婚前都是天使,
聪明的婆婆不会把天使变成悍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