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阅读
  • 1回复

[其他杂谈]国务院办公厅公布2011年部分节假日安排通知 [复制链接]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离线上官叶
 

发帖
4641
十五路币
10121
热心度
1897
贡献值
503
玫瑰花
5
星座
只看楼主 倒序阅读 使用道具 楼主  发表于: 2010-12-10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11年

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

国办发明电〔2010〕4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全国年节及纪念日放假办法>的决定》,为便于各地区、各部门及早合理安排节假日旅游、交通运输、生产经营等有关工作,经国务院批准,现将2011年元旦、春节、清明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和国庆节放假调休日期的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一、元旦:1月1日至3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二、春节:2月2日(农历除夕)至8日放假调休,共7天。1月30日(星期日)、2月12日(星期六)上班

三、清明节:4月3日至5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2日(星期六)上班。

四、劳动节: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五、端午节:6月4日至6日放假公休,共3天。

六、中秋节:9月10日至12日放假公休,共3天。

七、国庆节:10月1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7天。10月8日(星期六)、10月9日(星期日)上班。

节假日期间,各地区、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祥和平安度过节日假期。

国务院办公厅

2010年12月9日
离线建华
发帖
253
十五路币
482
热心度
198
贡献值
75
玫瑰花
5
星座
只看该作者 沙发  发表于: 2010-12-10
及时,我也才看到新闻
快速回复
限100 字节
【友情提示:认真回复,快乐交流】
 
上一个 下一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