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04-11 08:48:51
相信许多朋友都知道,除了我们中国之外,还有一个国家也是对佛教菩萨存在信仰的, ... [详细]
    在范冰冰出事的时候,为了可以保住范冰冰,自己主动揽下了责任,他是谁?这个人就是穆晓光,范冰冰以前的经纪人。当年因为范冰冰偷税的事情,自己主动揽下了大部分的责任。就是为了可以保住范冰冰。当然,这只是媒体的说法而已。真实的情况应该是穆晓光自己本身就有很大的责任的,才会锒铛入狱。 穆晓光 穆晓光出生于中国台湾,祖籍是山东的。他一直都是娱乐圈里面的大佬,对范冰冰的帮助更大。当时,他认准范冰冰了。因为觉得范冰冰身上有很强的可塑性。所以才会在放弃在中国台湾的工作,来到大陆和范冰冰一起工作。穆晓光在中国台湾,其实是属于比较有实力的那种类型。为了可以捧红范冰冰,才进军中国大陆的。 在穆晓光的帮助之下,范冰冰成立了工作室,并且事业也有很大的起色。而穆晓光更是直接成为了范冰冰的经纪人。在他们合作的那几年的时间里面,范冰冰和穆晓光一直在娱乐圈里面过五关斩六将,成功将范冰冰捧成了国际巨星。而范冰冰也有了一个范爷的称号。 甚至有媒体拍到范冰冰和穆晓光两个人之间关系很不一般。曾经有人拍到他们两个人的牵手照。但是他们双方都否认了这种关系,说只是单纯的合作关系。不过,吃瓜群众很明显不相信这一点,认为他们其实是欲掩弥彰。不得不说,在和穆晓光合作的那几年,范冰冰确实得到了很好的发展。不管是名气还是口碑都大大提高了。 穆晓光铃铛入狱 但是,这种发展并没有持续很久的时间。在范冰冰出事以后,穆晓光就成了最大的嫌疑人了。因为范冰冰涉嫌阴阳合同的事情,被调查了。在接受调查的时候,其实是不能和外界有任何联系的。而穆晓光作为范冰冰的经纪人,处理了很多范冰冰的合同事务。如果真的查明事实的话,那么穆晓光的责任肯定要远远大于范冰冰。 当然,这个消息出来的时候,大家都替范冰冰捏了一把汗。因为,如果坐实了范冰冰的责任的话,那么她肯定要负起相应的法律责任的。所以,那一段时间,大家对于范冰冰的关注很高。认为范冰冰这次肯定是难逃一劫了。最后,调查结果出来的时候,范冰冰虽然逃过了一劫。但是她的经纪人却进去了。 很多喜欢范冰冰的人在为她松了一口气的同时,也有人怀疑穆晓光是在替范冰冰背锅了。因为范冰冰是一个非常有自己能力的人。所以,很多的事情她不可能不知情。而穆晓光之所以可以为了范冰冰背锅,很可能就是因为要保住范冰冰10亿的财产。这一些说法,说到底只是网友们的猜测而已,并没有什么真凭实据。 对穆晓光的评价 范冰冰的事业在穆晓光进去了以后,受到了非常严重的打击。她尝试了很多的办法,想要重新回到大家的视野里面,但是都失败了。虽然说,范冰冰并没有受到法律的制裁,并不代表她没有问题。范冰冰已经被广电局认定为是劣迹斑斑的艺人,而遭到了封禁。穆晓光对于范冰冰的保护,其实也就到此为止了。 很多人可能之前还会认为是穆晓光害了范冰冰,但是在范冰冰出事了以后,穆晓光的做法赢得了部分人的肯定。因为对比范冰冰当时的男朋友李晨,穆晓光的做法显得特别爷们。而李晨,作为范冰冰的未婚夫,在出事了以后一点声音都没有。后面,在事情平静了一段时间以后,才和范冰冰分别发了一则和平分手的声明。 穆晓光原本是一个娱乐圈的幕后推手,后面变成了阶下囚。这让很多人都非常意外。可能,在台湾的时候,穆晓光就经常用这样的手段来获取利益。但是,很明显,他的这一套在大陆并行不通。所以,终究他是自作自受。所受到的处罚都是应该的。 总结 综合上面所说,是经纪人穆晓光替范冰冰保住了家产。而穆晓光也因为涉嫌犯罪,铃铛入狱了。这件事情,也给那些心存侥幸的人提了一个醒。在中国挣钱,就要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 谁帮范冰冰还了8个亿?自己还的。 其实范冰冰之前作为当红的国际巨星,又有自己的工作室,平时出席节目参演电视剧片酬都是非常高的。那么多年的积累,范冰冰的财力是非常雄厚的,8个亿对于平常人来说可能是巨额,但对于范冰冰来说虽然也是巨款,但是应该也是拿得出来的。 因此范冰冰这8亿罚款应该都是自己凑的,并没有找朋友帮忙,然而范冰冰损失的却不止是这8个亿,而是无法估量的代价。 扩展资料 后来媒体有拍到一男子当街举牌说要帮范冰冰还8亿罚款,前提是要范冰冰嫁给自己。男子接受采访时表示自己有个项目可以赚到20几个亿,他愿意拿出8个亿帮范冰冰还罚款。 显而易见,他怎么可能娶到范冰冰,这一行为自然成了笑谈。范冰冰自从出道就经常被爆出背后有很多有钱有势的大老板朋友,所以有人就猜测是不是范冰冰的某个有钱好友帮她还的罚款。 范冰冰为什么偷税漏税。随着上海市税务局对郑爽开具2.99亿元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罚款的处罚,一段时间的娱乐圈“大地震”告一段落。许多人不由想起了三年前的“范冰冰案”,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缴税款2.48亿元,其中偷逃税款1.34亿元,需补缴税款、滞纳金以及罚款共8.84亿元。范冰冰、郑爽偷税金额巨大,为何不判刑?下文为您详细解读。 一、范冰冰案情分析 1、范冰冰案的纳税主体涉及个人、工作室、关联公司 税务部门依法对范冰冰及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追缴税款2.55亿元,加收滞纳金0.33亿元;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分别计0.51亿元、0.65亿元。 2、范冰冰案罚款倍数 对范冰冰采取拆分合同手段隐瞒真实收入偷逃税款处4倍罚款计2.4亿元;对其利用工作室账户隐匿个人报酬的真实性质偷逃税款处3倍罚款计2.39亿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企业少计收入偷逃税款处1倍罚款计94.6万元;对其担任法定代表人的两户企业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和非法提供便利协助少缴税款各处0.5倍罚款。 二、郑爽案情分析 1、郑爽案个人是主要纳税主体 郑爽2019年至2020年未依法申报个人收入1.91亿元,偷税4526.96万元,其他少缴税款2652.07万元。 2、郑爽案罚款倍数 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对纳税人偷税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郑爽案中,考虑到郑爽偷逃税案件发生在2018年规范影视行业税收秩序以后,主观故意明显,区分其不同的违法行为,税务机关依法从严进行处罚。其中,对改变收入性质偷税部分,处以4倍罚款;对收取所谓“增资款”完全隐瞒收入偷税部分,由于情节更为严重,处以5倍“顶格”罚款。 三、不作刑事案件的法理依据 1、补税——理所当然 税法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2、加收滞纳金——情理之中 税法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条纳税人未按照规定期限缴纳税款的,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期限解缴税款的,税务机关除责令限期缴纳外,从滞纳税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滞纳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3、罚款——于法有据 税法依据: 《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八条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规定期限内不缴或者少缴应纳或者应解缴的税款,经税务机关责令限期缴纳,逾期仍未缴纳的,税务机关除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的规定采取强制执行措施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外,可以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 4、追究刑事责任——须视情节 (1)刑法规定 《刑法》第二百零一条:纳税人采取欺骗、隐瞒手段进行虚假纳税申报或者不申报,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注:司法解释对此确定“5万元以上”)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关键事项 ①偷税主体:纳税人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的扣缴义务人; ②偷税手段:欺骗、隐瞒; ③主观意愿:必须是“故意”; ④关于结果:必须导致少缴税款。 (3)豁免条款 ①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在规定时间内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注:不适用免追刑责豁免条款的情形:如果“五年内因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二次以上行政处罚”,则不适用“免追刑责”条款。) ②《关于进一步做好税收违法案件查处有关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7]30号)规定:“对未采取欺骗、隐瞒手段,只是因理解税收政策不准确、计算错误等失误导致未缴、少缴税款的,依法追缴税款、滞纳金,不定性为偷税。” ③《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规定:“对于首次发生清单中所列事项且危害后果轻微,在税务机关发现前主动改正或者在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的期限内改正的,不予行政处罚。” 5、联合惩戒 税收违法'黑名单’和联合惩戒制度,对达到一定金额的涉税违法案件信息予以公布,并联合多部门进行联合惩戒。 四、结语和启示 综上所述,虽然范冰冰和郑爽案处罚金额较大,也造成了较大的社会影响,但由于豁免条款的存在,未被判刑具有其法理性。(尤其是《刑法》第二百零一条强调了很重要的一点,这也是郑爽没有受刑事处罚的关键:纳税人有逃避缴纳税款行为的,经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后,补缴应纳税款,缴纳滞纳金,已受行政处罚的,不予追究刑事责任;) 由这两位明星的案件,普通人也可以得到一些重要启发: 1、限期内没有缴足税款、滞纳金、罚款,税务机关将根据《刑法》规定,将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2、一旦公安机关提起公诉,又证据确凿,行为构成逃税罪,法院将判定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成立。 3、企业受到税务机关的处罚时,一定要态度端正,及时补缴税款滞纳金、缴清罚款,一旦移交公安机关便会面临更严重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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