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复楼主楼主:菲洛米娜 2011-12-07 16:20
来到15路论坛,有一个多月了!在这里,认识了不少的朋友,感谢15路论坛,给我一个这么温馨的家园!也非常感谢女王和,15路版主—花儿,给我这个机会,让我荣升为版主,非常感谢你们的支持!在此,米娜要向大家说一下,有的朋友说我把论坛的贴子,复制到自己的空间更改为自己的贴子,我想大家可能是个误会吧,米娜,从来不会做这么没有道德的事情,我是把好贴复制到了自己的空间里,供给爱好编织的朋友们欣赏,方便大家!但从来没有想过占为己有!请大家要相信米娜的为人!米娜做人,有做人的人格!空间里的贴子,都是从各位姐妹和朋友的空间里转出来的!所以米娜不会把别人的贴子,做为自己的贴子供给大家欣赏的,更何况,我说是自己的也不可能啊,上面都是15路的水印的,如果有疑问的朋友请联系我的QQ或是在论坛上的短消息联系我,米娜会第一时间回复您的,如米娜有对不住大家的地方,请大家多多谅解!在此,米娜就不多说了,让我们共同把这个15路温馨的家园建设的更好,更完美!谢谢,15路的姐妹们听米娜这唠唠叨叨!

送上一束玫瑰花啦~

回复Ta沙发:19890309 2011-12-07 16:21
  
回复Ta板凳:梦清影 2011-12-07 16:26
回复Ta地板:智盈人生 2011-12-07 1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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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Ta4楼:诚心 2011-12-07 16:26


太棒了!必须支持!
  
回复Ta5楼:女王的仆人 2011-12-07 16:28
欢迎加入团队!!
回复Ta6楼:静飞 2011-12-07 17:29
欢迎大家以后直接点击分享,不用复制那么麻烦,欢迎你加入管理团队
回复Ta7楼:和風細雨 2011-12-07 17:32
好样的,菲洛米娜
回复Ta8楼:诗涵妈妈 2011-12-07 17:39
恭喜可人哈  也成版主了呢 鼓掌!!!(*^__^*)
回复Ta9楼:晓荷听雨 2011-12-07 17:52
  

太棒了!必须支持!
回复Ta10楼:无影 2011-12-07 18:18
日久见人心的
回复Ta11楼:嘉译 2011-12-07 19:05
回复Ta12楼:嘉译 2011-12-07 19:06
回复Ta13楼:菲洛米娜 2011-12-07 19:14
米娜谢谢大家的支持!

送上一束玫瑰花啦~
回复Ta14楼:wwpll 2011-12-07 23:18
恭喜恭喜
回复Ta15楼:姚宗芳 2011-12-11 14:05
回复Ta16楼:拜拜爱编织 2012-07-06 20:07
分享是美德  

太棒了!必须支持!
回复Ta17楼:殇月 2012-07-06 20:39
你真棒!!期待您的下一个精彩帖子!
回复Ta18楼:xgxyf 2013-12-18 08:56
要顶的啊,楼主辛苦了,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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